close

因為抗拒反應,心悸、厭食跟嘔吐的狀況還在持續著,目前的我除了必須極為緩慢的吃下吃不到味道的食物以外,能吃下去還不被吐出來的大約只剩下水果了。水果還真是相當溫和的一種東西,有點甜味,也不至於讓我太噁心。

想來也已經習慣了,這些情況以及自己的身體,理性的來看待,也沒什麼不能接受的事情。

這幾年下來我學習到的大概最重要的就是這件事。

會挑選一個在別人眼中看來無可救藥,充滿攻擊性的對象,大概無非只是想知道自己到底能夠為愛這件事付出多少,我的底線到底在哪,我可以堅持到甚麼地步。

只是就算到今天,我也還無法確切的形容所謂的愛是什麼,而其實,我想愛也並不需要說明也依舊存在。感知上的事物本來就只適合停留在它無形無狀的境界,強硬將它拖到文字與言語的世界也只會讓他面目全非。

我想人只要想做,其實是可以永無止境的。

而且沒有界限。

就像活著的這每一天,只要自己還打算繼續做下去,它就不會結束,痛苦或著什麼,在睡與醒之間也會漸漸被碾碎。

而不想做也很簡單,只要不想繼續下去,不再踏出腳步,所有也就會漸漸頹傾停滯。

我是個心量很小的人其實。獨佔欲,忌妒,驕傲,奪取,自私而不願分享。我以為我要去做到愛會非常困難,不過縱觀下來,這似乎是個不恰當的自我評價,因為愛這個東西也不關其他。

我以愛做了很多事情,它成了說服我的理由,推動我的理由。

我一步又一步打開我的極限(我所認為的極限,而打開之後極限也不是極限,只是一個以為是極限的閘門),我改變了形狀,反正當世界只剩下我的時候,我也什麼也沒有,所以沒有甚麼不可以變,沒有甚麼規則不可以遵循。

那些都是自己去構築的,那麼重新構築,也不過是像去買東西一樣挑選適合現在的情況帶回家使用而已。

就像機器一樣。

沒錯,需要什麼就把開關打開,使用它就是了,不需要什麼,關掉也就可以了。我的基礎構成就是這麼的「簡單」,妨礙我的手,捨棄也可以,妨礙我的腳,捨棄也可以,只要能讓我往前走去。

「我」這種東西找不到理由非得要去證明什麼才是,這世上沒有不是「我」的「我」,如果不是,那也不會是「我」。一個承不承認的問題。

所以……我是一個無趣的人。

說穿了也就只是如此的構造、如此在運轉、如此存在的人。



我曾經對好友說:把世界放在一個人身上是危險的。
因為我這麼做,而也時常因此對自己的結構造成影響,所以才會那麼說。

我在為自己找活下去的理由。

畢竟活著本來就不具意義也沒有理由,所以為了說服自己度過每一天,人們積極的尋找意義,有的人認為自己找到了,也有人盡其一生甚麼也沒找著。

我自己一人的時候,沒有甚麼事情具有意義。
不管是進食睡眠或種種其他,都只是因為為了活著而需要,理所當然不感到開心或悲傷,痛苦或難耐。

所以一個人的時候,想不想,喜歡或不喜歡,需要跟不需要是決定的唯一依據。



應該是吧。
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流浪妖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